以公司名义借款后存入现金出纳个人银行卡号上,而且是存在大量频繁的资金往来
存在很大风险
存在公私不明的事实,但与承担连带责任还有些差距,首先这家公司必须是一人独资公司才行
这是不合适的
你好,有一定风险,谨慎处理。
须看证据
有一定风险
具体需要综合证据判断
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