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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设计师,经朋友介绍接了一份私活,是一家餐饮公司的VI设计以及公众号设计,VI设计费2

我是一名设计师,经朋友介绍接了一份私活,是一家餐饮公司的VI设计以及公众号设计,VI设计费2 我是一名设计师,经朋友介绍接了一份私活,是一家餐饮公司的VI设计以及公众号设计,VI设计费2.7万,公众号设计费3千,中途客户让我帮忙找厂家把设计的东西制作出成品,制作费7千5左右,后来多次找客户索要设计费以及制作费都不愿意给,之后和我对接的负责人离职了,公司其他领导就以不知道有设计这一回事、没有见到东西为借口不给费用。当初和客户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他们签收东西的收据以及各种聊天记录还有录音等证据证明,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么?如果不能是不是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七(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9-02-2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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