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我要投诉
我要投诉 原华池县乔河信用社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放出两批贷款,现在信用社催我去还贷款,到信用社工作人员拿出借款借据我才发现这两批贷款是原信贷主任杨培斌签字所放,第一批贷款是2011年12月20日从信用社贷出是(20000元)整,在这批贷款没还的情况下,于2012年1月18日又从这个用社放出第二批贷款(20000元)整,都是杨培斌一手代签所放,上面都不是我本人签字盖章,授权人空白没有填写盖章和按指印,从笔体来看都是杨培斌一人所签,上面只有我的名字在没有我的任何资料就叫我还贷款,我认为这两批贷款是别人利用我的名字诈骗。
与此同时,又于2012年5月6日通过他的关系,在悦乐信用社信贷主管李占奎的帮助下为他侄子杨明鹏偷盗我父亲的身份证件,在我父亲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父亲的名下贷款(30000元)整,所有程序是他侄子一手代签,并由信贷主管李占奎签名盖章予以放款,这样官官相护,这样的贷款我不承认我也不还,望上级领导关注调查,对于这种乱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人严加处理,催还这几批贷款,难道甘肃农村信用社都是这样给广大人民群众放款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8927……(甘肃-庆阳)
提问时间:2013-01-25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