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商场延期开业超过半年,店铺已全部装修,可以要求赔偿吗
商场延期开业超过半年,店铺已全部装修,可以要求赔偿吗 于2018年4月14日正式和商场签订租赁合同,并向其支付了3个月押金及6个月租金共计53662元,合同写明“开业时间:装修完毕后,在通过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后之次日即视为开业,正式营业暂定在2017年7月1日(最终以双方书面确认之日为准)。”在7月份通知商家,商场未能装修完毕,将延期开业,并且口头上表示为8月28日开业,且催促商家进场装修,店铺装修完毕后,商场各方面均不能达到开业,且消防一直未通过,商场一直推迟,直到2018年12月,消防依旧未能通过,给商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现想向商场要求赔偿,因合同另一条注明“甲方(商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标的物且逾期超过15日,自第16日起,每逾期一日,应按100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请问,我方是否能够成功起诉,成功率为多少,并且能否得到相应赔偿 1.每天1000元赔偿 2.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装修,材料耗损,工资及相关赔偿)。感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anxi……(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9-02-2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