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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纠纷,工地2人打我,双方扭打,工地上一人轻伤,我会受到什么待遇?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纠纷,工地2人打我,双方扭打,工地上一人轻伤,我会受到什么待遇? 慈溪城隍庙对面绿城慈园工地长期夜间施工,5月26号23点施工过程中城管队员和我、还有另一位邻居找绿城工地讲理,对方无施工许可,过程我有录音,对方出来个领导根本不讲什么道理,跟我们讲了几句然后扭头就走,我去拉他,结果他说我打他,我就还手,然后绿城工地领导等2个人打我一个人,双方扭打,城管队员劝架,之后我见人多根本打不过跑掉,结果导致城管队员挨打。
此事件5月29号浒山派出所找我做笔录, 6月21号再次找我,大意是绿城工地人员鼻梁粉碎性骨折、脸颊骨动了手术,意思是鉴定为轻伤,认为是我打人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我想这次的事情本是绿城的错,去讲理得到了2个人围攻的奖励,我还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双方扭打中都可能受到伤害,况且同时城管居然被他们打得牙齿都快掉了。 会让我去担负这个刑事责任呢?  
以下详情:
本人家住慈溪城隍庙,城隍庙对面,是房产大鳄绿城继玫瑰园之后,慈溪第二块绿城项目:慈园。
房产商造房子本无可厚非,可是,前段时间产生了扰民问题,很多天整个晚上施工,饱受其苦,家里有小孩,常常跟我这个老爸诉苦。
于是打很多电话求助:市环保局、市城管、市长热线12345;得到答复:
市环保局已经只有审批的权利,没有了执法权力;
市城管有执法权力;但执法能力弱,打很多个电话,处理他们是积极的,但效果是基本没有的,据说他们也对绿城罚款,但他们罚归罚,工地晚间施工照做;
于是打12345,希望监督城管执法.晚上12点都打,打得接电话的老同志一听就知道是老买主来了,问他贵姓他都懒得回答。
该打的电话都打了,晚上10点后绿城工地照常施工;
5月26号晚上10点后,绿城工地又在施工,于是打城管电话,他们派了2个人去了,我也想去看个究竟,到了河对面工地。期间,有晶都苑邻居因家有儿子高考不堪其扰也过来了。
找到了绿城工地的晚间施工领导。我把电话的录音功能打开,问他贵姓遭到拒绝,问他们为什么这么晚还施工,他说浇混凝土很正常,这是施工惯例,我们问为什么长期晚间施工,他也不做什么解释,就说环保局不批也只好这样,于是扭头就走,见他要走,我就去拉他,要他把事情说清楚再走,结果他立马就认定我打他,(此段过程有录音为证)回头挥拳就打我。
我们找绿城工地是准备了录音机去评理去的,不是打架去的,且有城管在;有邻居在。  他们管工地的、开车的有4-5人。
绿城工地长期扰民,民怨已深,找他们理论,居然得到这样的待遇,气不打一处来,于是我跟他们的值班领导扭打在一起.绿城工地的另一个人马上摘下头盔,也加入了打我的队伍.此时2名城管队员,见我们吵架就上来劝架。一番扭打,我见他们人多,城管劝架也不见效果,他们还有人在打电话估计是叫人,赶紧还是跑掉算了,免得理论不成,等下人来了跑都跑不掉.工地的人都是亡命之徒啊,力气活做惯了!谁知道会把我伤成怎么个情况.我们又不是打架打惯了的。  于是我跑,绿城工地其中一人还穷追不舍。
我在打架中被拉掉了全部衬衣纽扣,头上起了几个包,手上皮破损了一些。
第二天我听说城管居然也被他们打了。一个还被打得满脸是血,牙齿都快掉了。而那个绿城工地的领导也满脸是血。
是什么使得绿城工地连城管都敢打?难道是政府部门的权力部门没有公信力了吗?
记得是5月29号,好像是浒山派出所307房间叫我去做笔录,我去了,按上面事实描述了一遍。26号的事情我也想了解下,于是我还问城管怎么样了,警官说被脸打出血了,问对方绿城的怎么样,警官说鼻子被打出了血。我问严不严重,他说还好。
时间一晃到了6月21号,浒山派出所310房间打电话给我让我下午去一趟再了解下情况。一位叫什么刚的警官向我了解情况,但问着问着,我感觉不对头了:他说对方被打得眼睛要掉下来了、鼻梁粉碎性骨折了、右颧骨动手术校正了,已经鉴定为轻伤,随时可以把我关起来。在警官的嘴里,给我的感觉是这件绿城工地的扰民事件完全是由我而起的了!警官一定要我讲清楚当时对方打我哪里,我再打他什么部位把鼻梁打断,打了几拳。不说清楚的话今天就不要走了。  我问那城管也被打伤了你们怎么在处理,他说那是另外一笔事情,你打伤人的事情要交代清楚,城管被绿城工地打伤是另外一笔事情。 
我心里想啊,怎么会这样个情况啊?绿城工地扰民,我们和城管去解决,我被绿城工地几个人打,头脑充血扭打在一起发生什么事情谁还记得那么清楚啊?我还真没看见对方流血,连一滴血都没看到! 城管劝架,我看对方人多打不过就跑了后,城管反而被打,同时发生的事情,警官分成2笔事情处理。不知道是否合理?当然我也更不了解这件事情浒山派出所到底会怎么样处理了。
于是我想把对方的伤势确认下,明确地问警官:对方的伤势到底怎么样,这次他说鼻梁骨折、右颧骨动手术,我问眼睛到底怎么样,他说眼睛没事。
听了这样的话,我也不清楚警官到底想干什么了。我说今天你叫我来,需要说的我都说了,说一百遍也是这样了。今天叫我来到底什么目的,请你讲清楚,于是,又做了一遍跟上次基本一样的笔录。但是有一点很奇怪:我有当时的对话录音,而且足够清楚,完全能够听清楚双方动手前的对话和判断是谁先动手,前次笔录我交了上去,这次的警官却不要。临走警官说这件事情肯定要处理的。至于刑事还是调解现在还说不上来。也许上边领导的意思是个重要的因素吧?
慈溪是个文明城市,和谐社会,城市形象也是需要注意的,但有时老百姓真弄不懂什么是公理了?绿城是个大企业,也应该注意他们的形象,晚间不扰民自然就不会有纠纷发生。有事情发生,他们自然应该担负起责任来和自我监督,可就在此事发生后的连续几天里面,晚间还曾经施工不断。直到高考临近,宁波有个防扰民文件登报后晚间才没有了声音。
谢谢耐心看完,心里忐忑不安,请各位律师帮我判断下看看,先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xcg70(浙江)
提问时间:2010-06-24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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