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村里私自收土地费合理吗
村里私自收土地费合理吗 我家是乡下的,2005年托人在离县城不远的城乡结合部买了一块地,当时很便宜,不到一万块,三分地,是村里的生产组的组长接的钱,开了一份证明,上面写有这块地的面积及钱款,并按有经手人的指印,写明于此生产组的手续已清,此后由于这个村县里一直准备开发,房产证办不下来,我们就一直住着,相安无事,最近这几天村里突然问我家要钱,说是一分地两万,交了这个钱以后拆迁时村里承认卖给你这块地,如果不交到时候拆了也不赔钱,说到底还是不给办房产证,请问这钱收的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小恒(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3-01-24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