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半年前我租房东李的三室一厅的房子,租住期间将另外两间卧室分别租给两个女孩。合同到期后搬出房子,可是女孩A和女孩B想继续租住,房东李不想和他们签合同(由于担心他们没有稳定工作 ),于是我出面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租住一年,房租650(包括暖气费,不包水费和电费 ,按季度缴纳房租,押金1000元)。我分别和他们签订合同,A女孩租住小卧室350(包水。电。暖费 )B女孩租住大卧室400(包括水,电,暖费用 ),分别交押金500,房租每三个月交一次。当时他们提出先签半年合同,我就同意了,但是三个月后A女孩私自搬出房子,没有通知我不租了,这时候我都交给房东李下三个月房租1950元。这样的话我就亏了,他们毁约在先,但是合同签的是半年。B女孩不同意一个人租住房子,我一气之下让B女孩搬出房子,想给房东李说明情况,以便将没有住的房租返还给我,然后我将B女孩的押金返还给她。但是房东李不同意将房租及押金返还,这样的话我也就不能返还给女孩B。女孩B抓住合同签半年的书面证据,一直打电话让我退钱,给房东李打电话,房东李坚决不退。现在B女孩寻求法律援助,。我想知道这里面究竟是谁造成的,最终责任怎么承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铁豌豆(新疆-克拉玛依)
提问时间:2013-01-24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