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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现在名下房屋是通过正常购房程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产
律师您好,我现在名下房屋是通过正常购房程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产 律师您好,我现在名下房屋是通过正常购房程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产。属于善意买方无过失方,购房时是前房主居住,自购房手续齐全后,我便搬入居住至今一年多。今天屋门口收到法院对之前户主的传单(被告为前房主),传单内容意为在我购房之前前房主已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并收取了租金,现在传单传唤前房主要求出庭赔偿退还租金。目前联系不上前房主,请问目前我需要做什么,此传单与我有何关系,因我并不是被告方,我是否需要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此案件是否可能会影响到我名下房屋利益,如何保障我的利益不受侵害?免费咨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rning(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9-02-21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