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问这样合理吗?
请问这样合理吗?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去年4月份进入的京东方。近年1月9号阑尾炎开刀。开始请了8天假。20号组长打电话说让我去上班,我说身体不适还需休息,说下午可能送假条过去补假,但是下午没有去。21号下午去公司补假班长说已经算我辞职,说我只请了8天,19,20号联系不到我人。算我旷工辞职。我开始说下午去送假条没去是我的问题,但是这样就算我旷工辞职合理吗?还有这样的话去年的年终奖还是照样可以拿到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汪沐汶(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3-01-24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