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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单位退休职工,因承包本单位四十多亩土地经营以租合每亩四十元

本人单位退休职工,因承包本单位四十多亩土地经营以租合每亩四十元 本人单位退休职工,因承包本单位四十多亩土地经营以租合每亩四十元。现离合同期还有十年。如今单位以政策为由,要求毁原合同强硬加收每亩八十元本人不服拒绝未交两年地租,今本单位扣压我退休补发工资六千多元。请问律师这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政策与国法我该如何选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9-02-21 00: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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