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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妻于离婚判决生效后2018.7.13从我支付宝转走12000元

我前妻于离婚判决生效后2018.7.13从我支付宝转走12000元 我前妻于离婚判决生效后2018.7.13从我支付宝转走12000元,我报警警察不管,法院当时说可以孩子护养费,9月份把房子钱给她后,现在她去强制执行护养费,并不认那12000是护养费,结果法院直接从我卡里扣钱了,我怎么办?那12000是不是找不回来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顺(重庆-巴南)
提问时间:2019-02-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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