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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失火,老大和老二共同出资在别处建了一个房子,后第二年老大又出资重建老宅

老宅失火,老大和老二共同出资在别处建了一个房子,后第二年老大又出资重建老宅 老宅失火,老大和老二共同出资在别处建了一个房子,后第二年老大又出资重建老宅,并指出老二,老三最多3年内要出钱建房,否则地基就全是老大所有。最终因没有钱而签订了不平等分家协议,(协议中指出若老宅因规划原因不允许被建,则此协议无效)现在老宅要拆迁,拆迁款大概500万,应分多少给其余人等?
补充:因老二欠老三一万,就把地基以2万价格给老三了,老三拿了一万给老二,相当于新房就是老二和老三共同所有,老宅的地基归老大所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9-02-20 00:1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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