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院对于利息和违约金是不是加起来不能超过24%!
不能超过24%!
你好,是这样的。
是的。
你的说法是对的
36%。。。。。。
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是这样的的。
是的,不超24%。。。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以放贷为常业,对外事实的放贷行为无效,未收到到款的直接取消交易,已经收到贷款的,按照实际到账数额还本,约定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不受法律保护。
是的是的,
区分是否给付,已经给的不能超过36%,未给的不能超过24%
没有还的不超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