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方首付买房加女方名字,分手后房子处理
按份额分割
确实不太好处理
如果两个人的名字一般是属于两个人所有。如果没有结婚,一般会视为彩礼,男方可以主张返还的。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另一方主张其在买房时亦有出资且婚前买房目的即为结婚共同居住,如果并无充分证据显示有 关款项属于借款或者赠与等其他性质,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有房产。
可以要求返还。
共同共有 一般均分
你好,加了名字为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