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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婚姻房产 本人27岁,大学毕业后在当地乡政府上班,在追求女同事的过程中,我父母提出要给我买套房子,当时父母花费20万元首付款转手了甲登记的一套房子,其余18万元由我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登记名字变为我本人,甲只给开发商首付了13万多并登记了姓名,其余均为甲的盈利,当时甲并未写任何字据,我们只有开发商的13万多的首付发票!一年多后追到女同事后,她提出出5万帮忙装潢房子,剩余的按揭款以后由我们两人承担,要求是办理房产证时要写我们两人的名字,请问这样的话以后若离婚,我父母的血汗钱会有损失吗?若损失怎么预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pe……(甘肃-定西)
提问时间:2013-01-24 12:1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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