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要替他还钱么?
我要替他还钱么? 离婚后,有人起诉我前夫在我们婚姻存续间借了他30万,要我连带偿还。离婚协议中明确离婚后各自债务各自偿还的,而且他借债时我不知情,他个人写的借条,而且是因为用于他的企业资金周转(我没参
加他的企业任何经营活动)。请问,打起官司,我要替他还钱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x075……(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1-24 10:15
-
张亮律师 VIP2013-01-24 11:1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
追问:怎么才能证明这笔债务不是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由我举证证明是个人债务还是由我前夫举证证明是共同债务?
回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自己提供证据。
追问:对方起诉书中就是说我前夫借钱是为了资金周转,--这是证据吗?
回答: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追问:除了起诉书中所说借钱是为了资金周转这个证据以外,我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是“个人债务”?
回答:需要了解详细情况。
追问:情况是:1.离婚协议明确了离婚后个人的债务个人偿还。(有离婚协议书为证)
2.他的债务是他一手签字借的,我并不知情。(有他借钱的字据为证)
3.他的借款是用于企业资金周转,没有用于家庭(有债权人的起诉书为证)
请问黄律师,还需要我提供其他什么证据?
-
吴健弘律师 VIP2013-01-24 18:19
如果你承担了,你可以向你前夫追偿。
追问:为什么要我先承担?离婚后,他已经欠了我不少债。我没工作,没收入,没能力为他先承担的。
-
因为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你也应该清偿。清偿完毕后,可根据离婚协议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所受损失!
追问:既然是共同债务,我前夫也应该偿还呀!现在他在办企业,我没工作没收入,为何要我先偿还再向他赔偿我损失?而不是他直接偿还他自己经手的债务?
-
如果从您所描述的情况来看,本律师认为您不需要替他还钱。首先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要从夫妻双方是否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所负的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加以判断认定,不能简单地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一方的举债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并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债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否则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一方以与债权人发生纠纷的生效民事法律文书为证据,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的,在一方未能举证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为个人债务。
追问:贺律师说:“如夫妻一方以与债权人发生纠纷的生效民事法律文书为证据,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的,在一方未能举证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为个人债务。”----- 以上所述有法律依据麽?
回答:上述在民事指导审判意见里有所体现,一般在判案中适用,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举证证明,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能单纯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双方是否有举债的合意,债务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生活都是案件的焦点。你们夫妻双方既然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在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如果由法院裁判,我认为在案件中对上述问题加以明确。
追问:如果我前夫承认这借款是他个人的债务,法官就会判由他个人负责偿还麽?
回答:这个不一定,因为对方已经起诉您,故该笔债务的性质,法院会根据情况去认定该债务的性质,如果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则需要您偿还,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您不需要偿还,根据您说得案情结合你丈夫的主张,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但是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是结合具体证据来认定该笔债务的性质。故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建议您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追问:我现在的证据是:1.离婚协议明确了离婚后个人的债务个人偿还。(有离婚协议书为证) 2.他的债务是他一手签字借的,我并不知情。(有他借钱的字据为证) 3.他的借款是用于企业资金周转(有债权人的起诉书为证)
请问贺律师,还需要我提供其他什么证据?
回答:银行往来账记录证明资金的流向问题、另外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及签订借款协议的地点是否能够相互印证、双方当事人的证人证言对法官的判断也有影响。另外起诉您连带偿还只是对方诉权的体现,对方的诉讼请求是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才能够决定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在未经过法院审理的情况下,您并不一定会还钱的。
-
一般是要还钱的。
追问:怎么还?我还一半我前夫还一半吗?
回答:连带责任。
追问: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他,人还在,企业还在,只是一时还不了他的债务,这样的情况要我先替他还麽?
回答:担保。可以要求你还。除非这个钱,没有用于正当途径。你也倒是可以起诉他。
追问:他私底下借的钱,用于他自己企业的资金周转(对方的起诉书也写明了是为了临时周转),有何道理要我先还?
回答:你们当时没有共同生活么?还是长期分居的?夫妻关系存续,债务共同承担。
追问:我住温州市区,他在乐清办公司,他一个星期难得回家一次。难道夫妻关系存续间,债务一律共同承担?我们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债务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这样的债务也属共同债务?也共同承担?
回答:恩,需要共同承担。
追问:我的看法是:在你们一次又一次签订借款协议时,为何不通知我?当今社会通信发达方便,这是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告诉我知道让我也签字同意,就可以没有任何争议地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了。债权人不告诉我知道是怕我反对呢?还是你认为这是你们俩之间的个人债务和我没关系?
-
如果是婚姻期间的债务,对方可以对你提起诉讼要求你们共同偿还
追问:虽然是婚姻期间的债务,但,所借债务是用于他企业的资金周转,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样的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回答:实际中一般按共同债务对待。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需看你的证据
追问:对方的起诉书中说他借钱是为了资金周转----这可以是证据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