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农民工就可以敲诈吗?
农民工追讨工资务必要有法律依据,否则建筑工地劳动市场只会越来越乱,坚定不移地执行法律,才能真正地维持稳定与长治久安。
一、首先核实追讨工资农民工是否是真实的提供劳务者。
如果此前四个领取了工资的农民工是真的,那么后面来追款的农名工很可能是假的,那你要仔细辨别。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农民工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与你的工地的劳务关系,如果不能证明的话,相反你手上又 有已经付清农民工的证据,即包工头的收条,与包工头的承包合同等,这种情况下,由于农民工手上的证据不足,即便政府再支持他们,那也是缺乏基本法律依据的。这种情况你表示无能为你,政府机关部门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之前也不能直接拍卖你的财产、
二、如果已核实追讨工资农民工是真实的提供劳务者——你方依法无支付义务
如果属实,而且你也没有证据证明包工头已经把工资支付给了,那你也不要过于担心,因为在这个案件之中,你并非劳动用工主体,你只是发包方,用工主体应该是承包方,你与包工头建立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包工头没有资质,是没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用工主体,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不能由非用工主体的发包方承担,而是包工头承担。
如果说包工头另外挂靠了一个正规的建筑公司的,那建筑公司就是用工主体,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此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对《建筑法》执法力度的软弱无力,执法不严,违法不查,惩处不严。
没有资质的包工头被真正禁止承包工程,如果没有资质的包工头被政府建筑主管部门真正禁止承包工程,而是正规建筑承包单位来承包施工,由于这种单位由经常营业地,有注册资本,根本不存在可以逃避责任的可能性,这种单位不敢拖欠农民工工资,因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而且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还可以纳入建筑公司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此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等制度,只要被坚定不移的执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可以很好解决的。所以,个人意见认为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源是执法部门放任违法承包,违法分包主体的行为。不能把自己的责任交由合法经营的企业来承担。
当然,你自己也确实存在选任承包主体不严格的问题,选择无资质的包工头,就意味选择了麻烦,选择了风险。但是这并不会让你因此承担再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四,有问题,欢迎进一步追问。 我的补充: 2013-01-26 12:50
补充说明一下,农民工是很可怜的群体,他们也是受害人,因此也别说他诈骗了。建议与农民工及警察配合,把包工头找出来,甚至可以到包工头的家乡去追查财产线索。这是当务之急。
协商解决。
你已经付清工程款,可以不用再给钱了,让对方起诉。
既然你已经向包工头支付过工人工资,且有包工头的承诺书等,那么你不再有付款义务,不需要向农民工再支付工资,向农民工出示你的付款证明即可。民警要求你再次支付属于推卸责任的表现,你可以拒绝其无理要求。
你可以拒绝再次给付
你好,你现在可以拒绝付款
你这种情况很多企业遇到,建议你先支付部分工资做点让步,否则你很难摆脱目前这种现状,同时建议你以后类似情况找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或者在合同里要求由你代发农民工工资。
你有证据证实确实已经给包工头了,你可以不再支付。
既然您有书面凭证,您无需再支付费用,警察无权强制您支付费用,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警察
既然您有书面凭证,您无需再支付费用
我个人认为应提供证据后由包工头支付工人工资。
你好,包工头不是法定用工主体资格,且没有施工资质。
您好,从你说讲的情况来看(1)、首先您已经完全支付并结清了包工头的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画押且有包工头书写的承诺书等证据,上述证据已经能够证明您并未拖欠包工头费用,您并不存在再次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问题。(2)政府部门及刑警叫您协商,您只有配合协作的义务,在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情况下,您没有理由去垫付农民工工资。政府扣押您的车,该行为是不合理的,您可以向做出该处罚决定的上一级部门或者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该问题可以建议民工向当地法院起诉,虽然有可能您会被列为共同被告,但是从您所掌握的证据来看,您并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您在已经付款完毕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你好,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支付了款项那么就不用担心的,可以让对方起诉。
1、你已经履行了你的合同义务,无须再为民工支付款项,在此情况下,警察扣你车辆违法。
2、如果民工再继续闹事,影响到你的正常经营秩序,可以追究民工的刑事责任。
你好!我认为有可能是包工头和这几个所谓的农民工相互串联,搞的一个再次索要工资的欺诈行为,因此,你可以不再支付工资,并以诈骗为由,将这几个所谓的农民工和那个包工头一起告上法庭,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你好!1、因已经付清工程款,无需再次支付;2、可以要求民工诉讼解决,目前要做的是保存好所有证据。3、对于民工再次闹事,可以报案或者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4、对于公安部门的行为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
与相关办案人员说清楚情况,协商处理
你已经付清工程款,对方再要求你可以拒绝的,对方起诉你持证据积极应诉即可。
这种情况您可以拒绝付款。
你好,你可以报警,他们的行为违法
你不再有付款义务,请保存并及时出示你手里的证据。
你可以拒绝其无理要求
要看那些工人和谁建立的劳动合同,如果是你找的人,那你就该直接给他们工资;如果是包工头找的人,那该包工头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