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快递公司对商业航空件严重延误导致我方损失
快递公司对商业航空件严重延误导致我方损失 本人于12月10日,由山东临沂市调货一支进口膜到云南昆明市,发空运件,时效48小时。然而该件11日发现滞留于广西南宁,我及时联系德邦客服,德邦安排专员处理,还是滞留。我方预计最迟收货时间13日,发现滞留后和车主协商延后15日;但是德邦快递还是一直滞留15日在南宁,后我为减少我方损失,另叫其他快递由南宁转运昆明。此单货造成我方客户赔偿车车主违约5000元,我转运快递费用310元。联系德邦快递,给我的答复是赔偿不了现金,只能给代金券。这我不能接受,向国家邮政局投诉,建议走司法程序。特向您咨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褚斌(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9-02-15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