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邮政邮包的投诉
关于邮政邮包的投诉 本人于5月26接到邮政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尽快到当地劳动路邮局领取包裹,本人向来电人员表明要到本周日才有时间领包裹,工作人员回复没有问题,不会产生滞纳金。固本人于5月30 日下午,分别两次到长沙市侯家塘劳动路邮局领取包裹(包裹单号:PA15016703744),包裹房工作人员回复未找到本人的包裹,原因是快递班工作人员已将包裹退回。
无奈之下,6月3日本人向邮政EMS查询热线11185反应情况,客服人员回复在3天内给予答复,之后劳动路邮局工作人员联系了我,告知邮包已退回,他们已无办法追回,希望我直接联系东莞发货点进行处理,面对这样的回复,我很气愤,告知要向邮政局相关领导反应情况,固工作人员再次拨通了我的电话,答应协助追回包裹,之后无任何进展。
期间6月3日、6月9日、13日,我多次向11185电话咨询包裹的去向,客服人员答复暂无结果。
6月21日,本人再次通过网络投诉向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反应,6月23日工作人员(85989029 16:48)回复,会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追回包裹,但对此期间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误工费、及见解损失,不负责赔偿,因为他们不是企业。
现本人很想咨询律师,面对这种情况,我应得的赔偿包含哪些方面,大概金额是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Q1234……(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06-24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