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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父母身故后,儿子要求女儿去做产权公证放弃房产,公证后产权证只有儿子名字,这样做合法有效吗?

父母身故后,儿子要求女儿去做产权公证放弃房产,公证后产权证只有儿子名字,这样做合法有效吗? 父母有一套私房曾经六名子女共同居住,2子,4女。未订立遗嘱。
10年前父母身故,2名儿子以房屋年久失修需要重新翻建房子为由要求4位女儿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申明将房子产权过户到2位儿子名下,4位女儿放弃产权。同时,申明2子将在私房拆迁后将给予4位女儿均等的约定金额作为补偿,公证至今已超过10年,4女至今从未收到任何钱款,此为前提。
目前该私房仅有一本产权证,产权人是2个儿子。如果该私房动迁,请问4位女儿能否分到动迁补偿?
二问,之前的公证书已公证超过10年,公证书还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lpfr……(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9-02-1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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