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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人(夫妻)三个儿子,老人年事已高,身体衰弱,需要被人赡养

两位老人(夫妻)三个儿子,老人年事已高,身体衰弱,需要被人赡养 两位老人(夫妻)三个儿子,老人年事已高,身体衰弱,需要被人赡养,大儿子常年在外打工,二儿子浪荡不顾家业,小儿子常年跑车拉货谋生,现不顾二儿子,小儿子与大儿子协商,由大儿子主要赡养老人,老人吃住在大儿子家,这样应该怎样立法律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烟迷离(云南-文山)
提问时间:2019-02-1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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