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超生的烦恼!
超生的烦恼! 律师们您们好:
我想咨询关于计划生育方面。我超生了一个孩子,但是在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已经上报了户口,并主动悄悄的做了绝育手术。但是,我们因为怕单位(我们夫妇都是医生)处罚,一直没有敢和单位说明,单位上一直认为我们还是一个孩子,我们夫妇的档案里也是一个孩子。
问题来了:我们夫妇俩现在都要调动到广东的一个城市的同一个单位,简历和档案里都还是一个孩子。1、我们两个孩子的户口可以同时都转到广东吗?(在没有买房子的情况下应该是集体户口)。2、我们还不敢和新单位说明有两个孩子,以后单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处罚?
我们为这个问题头疼了很久(主要是第二个问题),盼望你们能够给予我们帮助,真的很感激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uguor……(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24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