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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这是不给孩子增加抚养费的理由么?

这是不给孩子增加抚养费的理由么? 2003年离婚时,男方给孩子抚养费300元至今,当时男方的工资年收入大概是50000元左右。如今物价上涨,孩子还在上初中,要求增加生活费被拒绝。原因是当时离婚时,男方(有外遇)而放弃财产分割,如今以此拒绝增加抚养费,如本人要求增加抚养费,男方就要求将原来的财产一半给他。这是理由么?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清云淡66(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3-01-22 20:5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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