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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父母等人残害,恐吓导致自杀自残,颅内出血,之后被精神病,

我被父母等人残害,恐吓导致自杀自残,颅内出血,之后被精神病, 我被父母等人残害,恐吓导致自杀自残,颅内出血,之后被精神病,之后为了可以继续残害我和阻止我维权 我被父母等人残害,恐吓导致自杀自残,颅内出血,之后被精神病,之后为了可以继续残害我和阻止我维权,多次打着被精神病的名义把我强制医疗,这个情况构成刑民交叉案件吗,我现在想先解决被精神病的问题,可以先单独起诉医院误诊吗?而送我强制医疗的人是否可以等刑事案件审判的时候,再追究他们强制送我去医院强制医疗的责任呢?是否会过追溯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9-02-05 13:4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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