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些玩法的无赖,输了官司,赢了钱财。可叹, 正气何在?
                这些玩法的无赖,输了官司,赢了钱财。可叹, 正气何在? 我是吉林省市民,由于异地交通事故,造成了身体和车辆的严重损失,对方驾驶的是他人车辆,尚无强制保险。经事发当地交通警察机关认定,对方违法驾车,肇事逃逸,应该付全部事故责任。交警对此案协调无果。后来我将肇事驾驶员和肇事车主连带诉讼至当地县级人民法院。法庭上,车主称自己的车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肇事司机私自开走的,车主不应该负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对此也予以认可,承认其车辆是自己私自开走的。这一点,与交通警察处理此案期间的陈诉不一致,当时肇事司机说驾驶的车辆是车主借给他的。当庭改变说法,就是要逃脱我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把责任全部推到肇事司机一方。法院根据双方陈诉和评估损失鉴定,医疗费等费用票据和证据,判处肇事司机赔付我损失总计3万元。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被告方把财产和存款都进行了转移,借口无力赔偿,连此案的诉讼费都不付一分钱。我是外地居民,对于被告的财产情况,一无所知,也没法进行调查,明显我是处于劣势,无能为力。
目前,我无辜被撞,两个当地被告双方作弊,把借车变成了不知情私自开车,逃避了车辆被保全。只剩下肇事司机一方,不予赔偿,死猪不怕开水烫,耍无赖了。
我感觉,肇事司机违章驾车,肇事逃逸,给别人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和损失,可是他们利用法律的纰漏,确实输了官司,赢了钱财。可叹,中国法律的苍白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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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hive(吉林-白城)
提问时间:2013-01-22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