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被告的确立问题
被告的确立问题 各位律师:
你们好!我爸去年被一小型运石车撞伤,现在以丧失劳动能力,交警认定对方司机负有主要责任。现在想咨询各律师以下个人和单位能 不能成为被告,成为被告后官司 能 胜诉 吗?
1.我爸为一个人A送钥匙( 是好友,因此是自愿行为,不存在交易)的途中被车撞伤,但这个人在我爸受伤后做法很可恶,我想把他也告上法庭可以吗?
2. 我们那搞土楼旅游 开发, 旅游公司B为增加 景区可观性设立了一 个浚 河 项目, 后 这一项目被我们村一村书记C承包实施,村书记又找了几部挖土机和几部小型运石车开始 施工,但 与 这几部车都未签定纸质 合同,其中一部小型运石车(司机D)坏了, 维修需要一天时间,因此 叫了一个朋友(即撞伤我爸的司机E) 开他自己的小型运石车代为运石一天, 但也没有 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现在司机E 开车把我爸撞伤了,负有主要责任。
现在 我 想 把A、B、C、D 和E 一同作 为被告告上 法庭让他们 共同赔偿可以吗?有 胜诉的可能 吗??
敬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emont……(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0-06-23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