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儿子出租的是自己的房屋,一般情况下租金当然归他。
追问:那大儿子一直住在父母名下的房子里,是不是自己的房子可以一直出租,且租金收入全部归其所有?若大儿子也搬出去住,父母是不是可以收回大儿子住的房子,再出租,收取租金。
回答:大儿子住在父母的房子里,那是作为房子所有权人的父母同意的。而从你的陈述来看,后面的两套新房子明确是兄弟两一人一套,权属明确。大儿子把自己的房子处分、收益是物权法赋予的权利。
至于新房子的土地款是平摊的这一事实,不影响新房的确权。况且两套房子“用地、建筑面积、地段全一样”,土地款平摊是十分正常、合理的。
当然,如果父母觉得大儿子无偿独占他们的一套房子对小儿子不太公平,理论上讲有权向大儿子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太符合亲情。父母完全可以在别的方面对小儿子给予倾斜、补偿。
追问:若大儿子也搬出去住,父母是不是可以收回大儿子住的房子,再出租,收取租金。以后老人的赡养费是不是应由兄弟两人平均承担。
回答:这当然可以!父母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子并以此收益。而子女赡养老人是义务、无条件的。
追问:但现在的情况是,因为经济问题大儿子不可能搬出去,自己建的房子可能长期出租,这样该如何处理?
回答:取决你父母的态度。
追问:若土地款还款全部支付,小儿子是否可以要求适当减少承担的金额
回答:就事论事,你不要把问题扩大,把很多无关的问题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