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承包地及地上的作物合同未到期被无偿收回
承包地及地上的作物合同未到期被无偿收回 1997年村民承包土地及地上的银杏树 合同为10年合同经公证处公证。收益为村民所有‘承包地不收费银杏苗1500元 费用两次交清 第一次交了800 第二次2001年未及时交银杏苗费被村委无条件收回 卖给了其他村民 合同是到2007年的 因当时村民不懂法 未及时用法律维权 现在银杏树还在地上
我们村民现在还可以维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yi……(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3-01-21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