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以罚款为目的的交警执法合理吗?
以罚款为目的的交警执法合理吗? 因电瓶车逆行被交警拦下(已知晓危害),直接开罚单并未做任何的警告或宣导。我看了下相关规定: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什么话也没说,直接罚款50元,通过这张罚单也找不到相关的公众号或者处罚记录(警号:058820),只有扫码付款的界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901……(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9-01-29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