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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大四学生,寒假通过中介找了一个兼职,与中介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工作日期为12号-25号

本人大四学生,寒假通过中介找了一个兼职,与中介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工作日期为12号-25号 本人大四学生,寒假通过中介找了一个兼职,与中介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工作日期为12号-25号,我在24号的时候因私事与工作地老板请假,得到允许后提前两天离职,但是现在中介扣着我的工资不发(工作地老板已经把属于我的工资给中介了,总共工作11天,每天100,共计1100),说我未履行合同上的日期,提前离职只跟工作地老板说不行,必须提前七天告知他们,他们给出的解决办法是:1、扣除工资的30%-50%   2、按旷工处理,旷一天扣三天,
请问这种处理办法合理吗,合同上并未这样写明,我应该先接受他们的部分工资吗?还是直接维权,谢谢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叮做事小叮当(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9-01-2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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