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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了40000元人民币给一位朋友,当时签了借条,10天后还本金40000元与8000元利息

我借钱了40000元人民币给一位朋友,当时签了借条,10天后还本金40000元与8000元利息 我借钱了40000元人民币给一位朋友,当时签了借条,10天后还本金40000元与8000元利息,逾期将每天以总金额的0.1%计算利息,现在逾期近6个月了,借条有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对方签字,现在对方以客户未付款方式一直拖欠借款不还?转账给她是通过网银转账到她本人的银行帐号!请问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与利息!逾期利息追还多少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1-2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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