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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理财公司爆雷后警方不允许以出借人身份报案,怎么办?

线下理财公司爆雷后警方不允许以出借人身份报案,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是哈尔滨一家线下理财公司(龙鼎丰财富)难友,目前该公司人去楼空,老板失联。我们难友去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要求我们必须以投资人身份报案,并说如果出借人身份,不予立案,只能去法院诉讼。而我们和龙鼎丰等订的《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上,明确写着甲方(出借人),即难友。我们担心警方误导,导致将广大难友定为非吸,请问警方这样做对吗?我们应如何和警方交涉。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vidh……(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9-01-28 11:0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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