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个普通劳动纠纷案件在中院开庭已经两年了就是不下裁决,省监察部门
可能就结束了
发生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普通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因故不能审结的,依法可以上报主管院长批准再延长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就本当事人咨询的开庭后两年未下裁决的问题,依法已经严重超过法定审限,存在审理程序违法,依法通过法院的网络举报系统向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及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反映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