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由于两家邻居产生纠纷,我方上去劝架,对方先动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由于两家邻居产生纠纷,我方上去劝架,对方先动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由于两家邻居产生纠纷,我方上去劝架,对方先动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后失手造成对方鼻梁轻微骨折(已鉴定属于轻伤二级),因缺少足够证据(当场没有证人)证明对方先动手。然后对方状告我方在法庭上胡搅蛮缠否认先动手,后一审被判十个月,想再次进行上诉,不知能否减刑或有翻案的机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间¥琉璃꧂(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9-01-25 14:1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