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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3名小伙持仿真枪和匕首深夜闯入泾阳县云阳镇一加油站,抢走1500元现金以及两部手机。案发当日,3人便

3名小伙持仿真枪和匕首深夜闯入泾阳县云阳镇一加油站,抢走1500元现金以及两部手机。案发当日,3人便 1月14日凌晨4时10分许,云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云阳镇一家加油站发生持枪抢劫案。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详细了解得知,案发时加油站内只有两名女员工上班,3名蒙面歹徒持枪、匕首闯入加油站营业厅内,将两名女员工的两部手机及店内1500元现金抢走,随后驾车逃走。

        当日下午4时许,办案民警在县城一家宾馆走访调查时,发现一名男子衣着与现场监控中看到的作案人员一样,随即对其进行了传唤,这名藏姓男子交代了其伙同刘某、冯某持仿真枪、匕首抢劫加油站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在宾馆内将另外两名嫌犯抓获,缴获仿真手枪一把、匕首一把。目前,藏某、刘某、冯某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于忠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洞洞拐(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3-01-2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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