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贷款公司,放款是15万,合同金额是23万,分36期还完,我现在已经还了21期
你好!可以。
利息超过24%的可以不用还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本金和年利率24%以下的利息需要偿还,利息超过年利率24%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可以不还,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要回超出利息
你好,利息超过24%的可以不用还,不同意的话你可以来电,把合同发给我看看,希望能够帮到你
您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超过36%的利息无效,您这样可以减少还款金额,如果您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您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9-01-25 10:05
我们争取帮您压到24%,毕竟快过年了,这种事情早解决为好。
如果不是正规的贷款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偿还本金即可。
您好,利息超过24%的可以不用还,不同意的话你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把合同发给我看看,希望能够帮到你
您好,建议您把贷款合同拿给我看一下,具体情况您可以通过我主页的电 话与我连系,来电咨询免费,或加该联系方式的微信,我会尽可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好,对方利息不合法,可以起诉主张。
您好,借款利率划定了为两线三区:一是司法保护区,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二是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三是自然债务区:超过了年利率24%,但不超过36%的区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提起诉讼的请求支付的,法院不会支持,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法院同样不会支持,一切按现在有的状态。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您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您方便的话,可以把合同发给我看看。您方便的话,也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我会进一步分析解答,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好,利息超过月利率2%的部分您是不用换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与对方谈判。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以便提供更专业的指导。
利息超过24%的可以不用还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