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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贵州省惠水县和平镇的一村民,近段时间我们村要征收的我们空的水田,征收的用途是建小区,可给出

你好,我是贵州省惠水县和平镇的一村民,近段时间我们村要征收的我们空的水田,征收的用途是建小区,可给出 4你好,我是贵州省惠水县和平镇的一村民,近段时间我们村要征收的我们的水田,征收的用途是建小区,可给出的价格是48元一平米,是以县政府的名义征收的,请问这种赔偿价格合法化吗?合理吗?现在村里己经把田量了,由于所有的村民不愿意签字,村民们强烈要求要等到三月份,看看国家的新政策是否能出台,所以就目前没有一个村民签字,所以村里就发了通知,要在本月的28号以前必须签字,不签字者就把征收款打入村民个人账户上,由村管委代为保管,请问这是否属于强买强卖,村里面有这个权利吗?我们要如何保护我们的利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FHG(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3-01-2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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