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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8年12月5号入职,招聘的时候说是无责底薪3500,提成是3%
您好,我是18年12月5号入职,招聘的时候说是无责底薪3500,提成是3% 您好,我是18年12月5号入职,招聘的时候说是无责底薪3500,提成是3%。因为不足一个月按3300算,我出勤天数18.5天,提成48元,我的工资应该是2955,发工资的时候以首月未开发两名已签约客户为由扣除我500元,虽然公司制度里面有写明,可这个制度是我去上班五六天我才看到,我就想知道这么扣钱算不算违法的,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保险什么的。并且这个月18号又以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利益为由讲我辞退,并以恶劣的语气告诉我不主动填写离职申请与客户交接表我将一毛钱都拿不到。并且按照公司制度这个月我就算满勤的基础工资就1900元。还有就是每个员工每个月要上交五百元的发票,虽然没说不交会如何,不过大概意思都明白,应该属于强制性的还不给报销。公司是北京的公司,工作地点在河北燕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9-01-24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