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借了两千块钱,一个星期370多,今天昨天到期了,别人该我的钱要29号才给我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本金和年利率24%以下的利息需要偿还,利息超过年利率24%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可以不还,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要回超出利息
你好,协商不了,不用理会。
您好,逾期会影响个人征信,还有可能被起诉,建议及时还款
你好,建议您与贷款人协商制定 还款计划分期付款,如利息过高可以起诉要求降息。若您认为贷款方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要求不还或者少还金额。
您好,逾期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 事犯罪。建议您与贷款人协商制定还款 计划分期付款,如利息过高可以起诉要求降息。如您认为贷款方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要求不 还或者少还金额。
协商 好
你好: 建议谨慎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
您好,要求不 还或者少还金额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的
您好,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