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感情纠纷
感情纠纷 我和前男友(广东肇庆的)下面我简称“广东的“是2008年10月中旬分手.后来11月底认识一个男孩子,那时候我们只是朋友,有一天一起玩,广东的打电话来听见了他的声音,他就发信息来骂我溅,说我背叛他,那叫背叛吗?我觉得不是。因为我们说清楚分手了。后来他到南宁来找我,南宁这个朋友值得他来了,就不想让我再和他在一起,阻止我们,他和广东的两个争要我,最后他们两个都冲动起来了,南宁这个男孩子带了一个朋友,还带了一把小刀。广东的一个人是打不过的,后来我跪地求饶他们不要打了。南宁这个说我不值得为了那样的人,但是后来他还是听我的了 。我当场被吓晕了。结果09年的3月12日广东的那个打电话告诉问我男女的这个男孩子的电话,我没告诉他,他就说这辈子一定要找到他。断了那次电话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了。今天(10年6月22日)广东的又加我QQ,告诉我还是要找到南宁的这个男孩杀了他。因为从他们发生冲突后,那男孩子开始追求我,我还是被他的真心打动了,09年04月04日答应正式和他交往,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广东的那个那句话,我怕他找到南宁这个对他怎么样,我会内疚一辈子的,我这个人就是太善良; 所以现在才惹到了不可开交的麻烦..我们都决定明年结婚 ,今晚广东那个这样说我的心比以前悬得更高,我该怎么办才好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cm512……(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06-23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