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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举报无任过问怎么办?
申诉、举报无任过问怎么办? 申诉、举报无任过问怎么办?
请问你:法院可以立案、受理,无合同案子吗?(见附件:“会议纪要”回答了某法院执法违法的实-- 是吗? )
“会议纪要”回答了某法院执法违法的实-- 是吗? 2008.06.17
FROM FAX NO:123456489012 MAY. 27 2005 13:35
---会议纪要---
(相当于街道办事处级别的政府机关出证---原件当事人於如才持有)
2005年3月25日,我们在绿洲长岛召开了有党员代表、业主代表、亭南居委会干部及开发商代表的会议,约30人参加。先后召开了六次会议,最终推举了九名候选人(其中一名是开发商代表),完全符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事后二区一名代表因健康原因自愿退出,四区选出的不是业主,最后确定为七名筹备组候选人。按规定,我们在小区进行了10天公示。在此期间,有人打电话或写信到松江主管部门反映,在七名筹备组候选人中,有於如才、周月华、陆约维、郑敏四位少交物业费的事实。经了解,主要物业公司到位后至今未与他(她)们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没有约定,二期虽有约定但物业服务合同不到位。经过九亭房屋协管服务社柴主任做工作,上述四位代表愿意以大局为重,按松江区物价局认可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清2004年度以前的物业管理费,但他(她)们的行为仅是配合有关部门工作而已,并不杀对小区前期望物业公司收费及服务水平认可。他(她)们希望通过他(她)们的行动使筹备组工作尽快开展起来,为创建文明小区贡献力量他们的一份微薄之力。
九亭房屋协管服务社
2005年5月24日(公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zzsg……(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08-08-30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