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信贷贷了款,只贷了6万,分36期,每期还2700多
超过年利率24%的,超过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建议到法院解决
建议到法院解决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超过年利率24%的,超过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用偿还
您好,起诉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