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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在一家服装店上班,17年十月份已经辞职,辞职之前已经做好交接工作

我于2017年在一家服装店上班,17年十月份已经辞职,辞职之前已经做好交接工作 我于2017年在一家服装店上班,17年十月份已经辞职,辞职之前已经做好交接工作,清点过货物,17年12月服装店老板告知我,他的盘点结果店内货物少了两千多,并要求我赔偿,写下欠条,当时我不满16岁,就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我需要负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佩琪(重庆-万州)
提问时间:2019-01-21 14: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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