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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19号凌晨1点左右,和同事喝酒之后打架,然后邻居报警

昨天1/19号凌晨1点左右,和同事喝酒之后打架,然后邻居报警 昨天1/19号凌晨1点左右,和同事喝酒之后打架,然后邻居报警,警察到场后我们各自分开,我回到宿舍,然后对方叫10几人闯我我住处,将我打伤,头上5厘米伤口,背上5厘米伤口(锐器伤),现在在住院,对方暂时垫付了医药费,请问:
1。对方属于什么行为,
2。可否申请赔偿,
3。对方来人说就算我报警他们也能当天出来,
我是外地过来务工人员,他们都是本地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蜗牛(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9-01-20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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