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受工伤住院治疗诊断主要病情完事转上级医院,进院门诊病历说写在县医院诊断结果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进行鉴定的
按社保局规定处理。
建议申请鉴定的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护理依整程度的鉴定和复查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4年1月1日以后工伤人员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996年10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工伤人员提交《职工工伤证》或《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表》原件和复印件;1996年10月1日以前企业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人员需提交《职工工伤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认定工伤人员提交单位工伤事故报告书及相关资料。
4、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临床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医学影像资料由自己保管);工伤鉴定一年后申请复查鉴定的还应提供初次鉴定的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