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孩子在幼儿园被老师虐打,轻微伤,老师和幼儿园及园长都什么责任
看程度有可能刑事问题
你好,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你好!报警处理,伤情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未达到轻伤可要求治安处罚。 可以向教育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