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房屋楼层纠纷!
房屋楼层纠纷! 我于2006年11月份买了块地皮,邀了三个人一起盖了一套民宅.共五层,第一层做店面.大家合伙出钱盖房子,于2007年7月竣工.但是因为地皮是我找的,整个房子的建设的过程中,都是我在操办,他们并没有出力.按照我们当地的做法,发起人可以优先挑选楼层.因为我们四个人中有一位长者,我们就把这个权利让给他了.他挑了三楼,剩下的三个人中有人提议要四楼,大家也同意了,剩下了二层和五层.我让另外一个人挑,他跳了二层,那我就剩下五层了.大家就这样口头的协议定下了楼层,但是我们并没有牵下书面协议,因为大家都认可了,所以都去买了门装在各自的家里.今年年后,我们都打算装修了,三楼\二楼\五楼都已经安装好了铝合金的窗户和防盗网,并且做好了厕所和厨房里的防水和下水盗.今年过年的时候,二楼的户主和老婆离婚了,并且离婚协议书上也写明了,二楼的房子归男方,一楼属于个人的店面归女方.可是到五月分的时候,二楼的户主,说是不满意他的楼层,要求重新分过楼层.其他的户主都不同意,请问律师,我们这种口头的协议,和我们后面的事实行动是不是已经产生了楼层分配的法律效益?在我们不同意重新分配的情况下,房子的楼层分配有没有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estbe……(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10-06-22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