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18年六月入职一家健身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经常会拖欠工资,后来决定辞职

18年六月入职一家健身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经常会拖欠工资,后来决定辞职 18年六月入职一家健身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经常会拖欠工资,后来决定辞职。8月30日提出书面辞职,一个月后正式离职,一共工作4个月。离职后老板以健身房内部问题以及装修为由拖欠工资至今未发,并且以我没有销售业绩为由扣除一半底薪,本来是2200的底薪,只能拿1100。还说我有一天没有考勤,又把全勤扣了,按他们的计算工资只有1200左右。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吗?他们扣除底薪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9-01-15 21: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