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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商铺出租纠纷

商铺出租纠纷 我买的那个商铺是不能做餐饮的,但租客是做兰州拉面的,之前签合同的时候我口头上提醒他说这商铺不能做餐饮,这点中介可以作证,他当时表示手续他能搞定,没什么问题的。 
现在他要拿钥匙装修,但营业执照等手续都没办,我让他办好执照或是在合同上添加一句“开拉面店相关手续办不出的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他又不肯,协商不了。我估计他手续可能办不下来,等装修后他拿合同说事(说签合同时房东没说清楚不能做餐饮)让我赔偿租金、押金,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装修损失,那我就损失大了。

主要问题是合同第二条租赁用途上  添加了一句话:“该商铺用途为:拉面”,当时他说添这句话是为了好办营业执照。
 
现在签了五年的合同,我们也拿了他半年租金和一个月押金。合同上写明如果任一方违约,要赔偿68000元。
 
您看这个情况怎么处理为妥?
 
还有假如法庭上真算我违约,是不是要给68000元的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yao(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3-01-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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