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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下:如单位以经营需要为由,将原部门撤销,逼其到另部门工作
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下:如单位以经营需要为由,将原部门撤销,逼其到另部门工作 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下:如单位以经营需要为由,将原部门撤销,逼其到另部门工作,虽然工资不变,但职位与工作性质变化大。比如我一朋友:工作超过十年,合同注明是工程师,负责公司多项生产线技术需求;单位想迫其离职,强制将他调入生产线最基层工作(当然他本人是不愿意去),并限定时日,不去报到当旷工处理,旷工三日,视为自动离职,单位不作任何经济赔偿。请问这个理由单位违法吗?还是单位属于正常调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9-01-11 14:36